一.产品介绍
莎车巴旦姆扁椭圆形,果壳较薄,果仁黄色、饱满,出仁率43%~62%,口感清脆,味香甜,无苦涩味。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莎车县地处新疆西南边陲、昆仑山北麓、帕米尔高原南缘,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布古里沙漠之间的叶尔羌河冲积扇平原中上游。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行政区域南北长190km,东西宽56km,平均海拔1231.2m,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有得天独厚的光热水土资源,四季分明,气候干燥,日照长,水份蒸发量大。年无霜期220d左右,年平均气温11.4℃,年日照时数2965h,年平均降水量56.6mm,昼夜温差大,能满足莎车巴旦姆生长热量要求。
三.地域范围
“莎车巴旦姆”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喀什地区莎车县,辖叶尔羌街道、莎车镇、恰热克镇、艾里西湖镇、荒地镇、阿瓦提镇、白什坎特镇、依盖尔其镇、古勒巴格镇、米夏镇、托木吾斯塘镇、乌达力克镇、阿拉买提镇、阿扎特巴格镇、塔尕尔其镇、阿热勒乡、恰尔巴格乡、英吾斯塘乡、阿尔斯兰巴格乡、孜热甫夏提塔吉克族乡、亚喀艾日克乡、伊什库力乡、拍克其乡、阔什艾日克乡、墩巴格乡、巴格阿瓦提乡、喀拉苏乡、英阿瓦提管委会,共28个乡镇(街道、管委会)的44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76゜53′25″~77゜46′30″,北纬38゜04′42″~39゜00′15″。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 感官特征
莎车巴旦姆扁椭圆形,果壳较薄,果仁黄色、饱满,出仁率43%~62%,口感清脆,味香甜,无苦涩味。
4.2 理化指标
莎车巴旦姆种仁蛋白质含量≥20.0g/100g,脂肪含量≥50.0g/100g,氨基酸总和含量≥18.0g/100g,转化糖(以葡萄糖计)含量≥3.5g/100g。
4.3 安全要求
执行《扁桃仁》GB/T30761质量安全规范。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 立地条件
园地应选在地势平坦、地下水位在2m以下、排水良好、透气性较强的沙壤土上。
3.2 品种选择
以砧木苗培育、嫁接培育为主。选生长健壮、丰产的优良母株采种或采集接穗。砧木种子用桃巴旦、厚壳巴旦、桃(普通桃)、新疆桃。选用充分成熟的果实,除去果肉、杂质,将种子洗净阴干,置阴凉通风处,种子净度95%以上,发芽率90%以上 。品种以纸皮(莎车1号)、双果、晚丰、叶尔羌圣果组合栽植等为主。
3.3 栽植
整地:栽植前,开沟整地,沟宽1.0m~1.5m,深0.3m~0.5m。
栽植时期:秋季栽植在苗姆落叶后至土壤封冻前(11月上旬)进行;春季栽植在土壤解冻后芽萌动前和萌动时(3月上旬、4月中旬)进行。
栽植方法:采用沟植法,挖大坑定植,规格为0.6m×0.6m×0.6m;每坑施入腐熟的有机肥20kg~30kg,填入坑内踩实,然后填入20cm~30cm表土,在表土上定植,栽后踏实并及时浇水。
栽植原则:选一壮苗、挖一大坑、浇一透水、培一堆土、盖一块膜
栽植密度:栽植密度应根据品种生长特性、立地条件而定,株行距一般以(3~4)m×(5~7)m为宜,亩栽苗28~45株。
授粉树配置:采用花期相同的3~4个优良品种按双行式交替栽植,相互授粉。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按1:1的比例配置。
3.4 土肥水管理
土壤管理:秋季进行果园深翻、熟化根际土壤。生长季节及时中耕除草,松土保墒。
施肥:分基肥、追肥和根外追肥三种。基肥土壤结冻前施入,以9月~11月为宜。在萌芽前追施速效氮肥,果实膨大期的5月~6月追施2次磷钾复合肥。果实发育期(5~7月)每隔15d连续喷施2~3次叶面肥。
灌水:全年灌水3~4次,分别在萌芽前1次,果实膨大期2次,果实采收后至落叶1次,花期禁止浇水,8月上旬及时控水。
3.5 花、果管理
采用早春灌水,树干用5倍石灰乳涂白以防止晚霜。花期气温降到-1.5℃并有继续下降趋势时,则点燃堆草或烟雾剂。采用果园放蜂辅助授粉方法,每2~3亩放蜂1箱。
3.6 整形修剪
冬季(11月初~翌年2月底进行),进行拉枝、短截、疏剪、甩放等。夏季(5月中旬~7月底)进行抹芽、摘心、拉枝、扭梢等。采用主干疏层形和开心形等树形,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相结合的方法,调整树体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确保树体通风透光。
3.7 病虫害防治
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核心,按照病虫害发生规律,科学采用化学防治,有效控制病虫害危害。在苗期常见立枯病,成年树有非侵染性病害发生,树势弱是易染枝干流胶病,此外还有一些病毒危害。巴坦姆虫害主要有螨类、蚧壳虫、红蜘蛛、蝽类、蚜虫等,主要措施是选用无病的健壮种苗。
3.8 采收及晾晒
采收:8月15日后外果皮自然开裂时开始采收。
晾晒:果实采收后,分品种立即将外果皮与坚果剥离,巴旦姆坚果晒至种仁干脆(种仁含水量为8%左右)时,即可入库。
3.9 生产记录要求
要做好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包括田间管理、产品销售等,记录要完整、真实,并保存两年以上。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莎车巴旦姆”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莎车巴旦姆”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⑤使用“莎车巴旦姆”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莎车巴旦姆”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莎车巴旦姆”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
④“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莎车巴旦姆”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⑥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莎车巴旦姆”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