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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桔梗

9 6 月, 2024 | by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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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李兴桔梗肉质根,圆柱形,条干直,分叉少;表面光滑,黄白色;横截面呈白色,色泽鲜亮;气味浓郁,无渣爽口,脆而无丝,微苦。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2.1地质地貌
生产主产区地势平坦,是由近代黄河泛滥冲积物经多年耕种熟化形成的淤土,土壤质地为中性壤土,呈微酸性,易耕易碎,土层深厚,没有坚硬的障碍土层,松软的耕作层达到30cm以上。
2.2水文情况
李兴桔梗产区绝大部分位于太和县西部,境内地势平坦,水系发达河流沟渠贯穿产地,境内有四大大河,北面有洺河、黑茨河、南面有北八丈河,中部有皇姑河,洺何、八丈河和皇姑河最后都流入黑茨河,黑茨河流入准河。境内沟渠众多,抗灾能力强,机井和小口井有800多眼,地下水质好,达到2级水质标准,做到涝能排、旱能灌。
2.3气候情况
产区内属我国南方和北方气候的过渡带,具有独特的气候特点。这里冬夏季风交替,影响着该地气候变化。冬季寒冷,夏季多雨,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日照充足。
2.3.1 温度 年平均温度15℃,最冷月为1月份,平均气温为0.7-1.3℃,最热月为7月份,平均气温在27.5-28.3℃之间,秋季气温的日较差较大,这样有利于桔梗干物质积累。
2.3.2 热量 无霜期长达214天,大于10℃的有效积温达4087.5℃,这就保证了桔梗生长所需要的积温数。
2.3.3 降雨 多年平均降雨量817mm,并且降雨多在夏季的6-8月份,占全年的49%,干燥度在0.99-1.12范围属于半湿润气候,有充分的降水量和适宜的干燥度,给桔梗提供了充足的水分和良好的环境。
2.3.4 光照资源 全年日照时数2444小时。太阳光照是土壤和大气的主要热源,也是桔梗正常生长和发育的主要条件,光照资源充裕。
综上所述,产区自然特点是气候温和,无霜期长,桔梗生长季节温度较高,雨量充沛。日照时数多,农业气候条件优越,有利于桔梗生长,形成一定的特色。

三.地域范围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所辖李兴镇、大庙镇、双庙镇、清浅镇、洪山镇、桑营镇、宫集镇、倪邱镇、大新镇、赵庙镇、蔡庙镇、双浮镇、五星镇、税镇镇、高庙镇共计15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3′26″~115°53′53″,北纬33°07′10″~33°35′6″。保护面积8000公顷,年产鲜桔梗18万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产品品质特色
4.1.1外在感官特征
肉质根,圆柱形,条干直,分叉少;表面光滑,黄白色;横截面呈白色,色泽鲜亮;气味浓郁,无渣爽口,脆而无丝,微苦。
4.1.2内在品质指标
鲜品水分 >70.0%;浸出物≥5.0%;
蛋白质含量≥2.5g/100g;粗纤维<2.0g/100g;
4.2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 整地施肥
选择平整地块,11月份深耕30cm以上,进行深耕冻垡。次年3月按每亩施优质土杂肥4000-5000kg或饼肥50-100kg,其次按照1:2:1的比例施放氮磷钾肥,具体为尿素25kg,过磷酸钙50kg,氯化钾25kg的适用量,将所有基肥混匀后施于地下15cm处,然后整平耙细。
3.2 品种选择
李兴桔梗主栽品种以本地自主研发的食药兼用型-太桔1号为主。
3.3播种
3月初,采用撒播或条播的播种方式,亩播1.5-2kg新产桔梗籽;播种后,覆盖2厘米麦秸,增温保墒,以利出苗。
3.4田间管理
3.4.1出苗后分两次揭除盖草。出苗率达80%时,除去90%麦秸。齐苗后,再揭去剩余盖草。
3.4.2间苗除草:齐苗后及时除草。当苗高2cm时,适当疏苗,当苗高3-4cm时及时定苗,按苗距2-3cm,留壮株。田间发现杂草要随生随除,以免影响植株生长,苗期除草不允许使用化学防治,采取人工除草。
3.4.3肥水管理:当苗高10-15cm时,每亩追施氯化钾10公斤,与浇水同时进行。齐苗后田间保水量保持在50-60%,旱时及时浇水,但桔梗不耐涝,忌田间积水,夏季雨季时,注意清沟沥水,以防受涝。
3.5病虫害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尽可能的少用或不用化学合成药剂,提倡使用生物合成药剂。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3.6 收获与采后处理
播种到收获需要2年以上,桔梗种植2年可收获,收获一般在10月下旬以后进行,收获时割去枯残茎杆,挖出肉质根;采收后,挑选分叉少、根条顺直、外形好的肉质根,经过清水冲洗和其他简单处理包装后,作为鲜品出售;不满足鲜品出售要求的可作为药用加工。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5.1标识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李兴桔梗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1.1生产经营的李兴桔梗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5.1.2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1.4具有李兴桔梗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2标识使用
5.2.1使用李兴桔梗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李兴桔梗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5.2.2地域范围内的李兴桔梗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李兴桔梗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5.2.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允许李兴桔梗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且符合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条件的李兴桔梗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5.3标识标注方法
李兴桔梗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实行品牌、标准、标识、监管、宣传的统一制度。
5.3.1可以在销售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3.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5.3.3标志使用人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5.3.4标志使用人保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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