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汉寿甲鱼体型较大,呈长椭圆型,背部有肋8-9根,裙边宽厚呈半圆状;表皮光滑,呈墨绿或黄褐色;腹部白里透红无色斑,肉眼可见毛细血管,腹甲外显清晰;雄性尾粗短;肌肉纹理清晰,腹内脂肪呈蛋黄色;口感细嫩、清香,裙边软糯、有嚼劲。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汉寿甲鱼产区地处雪峰山脉向洞庭湖平原过渡地带,南部丘陵属雪峰山余脉,全境地势由南向北呈阶递状下降,以平原为主;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均气温17.0℃,≥10℃的活动积温5286.4℃,年均日照1579.3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106.87千卡/cm2;雨水丰沛,年均降水量1415.9mm;水系发达,境内有河流30多条,沅水和澧水纵贯全境,有太白湖、西脑湖等18个大小湖泊,多沙地滩涂,适合水栖性甲鱼栖息;水体中富含丰富的有机物质,天然饵料丰富。
三.地域范围
汉寿甲鱼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所辖汉寿县蒋家嘴镇、岩汪湖镇、坡头镇、酉港镇、洲口镇、罐头嘴镇、沧港镇、朱家铺镇、太子庙镇、崔家桥镇、军山铺镇、百禄桥镇、洋淘湖镇、丰家铺镇、龙潭桥镇,聂家桥乡、毛家滩乡,龙阳街道、辰阳街道、沧浪街道、株木山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共计15个镇、2个乡、4个街道、1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20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2′59″- 112°18′00″,北纬28°36′28″- 29°06′45″。汉寿甲鱼养殖面积6658公顷,年产量9980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4.1 外在感官
汉寿甲鱼体型较大,呈长椭圆型,背部有肋8-9根,裙边宽厚呈半圆状;表皮光滑,呈墨绿或黄褐色;腹部白里透红无色斑,肉眼可见毛细血管,腹甲外显清晰;雄性尾粗短;肌肉纹理清晰,腹内脂肪呈蛋黄色;口感细嫩、清香,裙边软糯、有嚼劲。
4.2 品质指标
肌肉粗蛋白含量≥13.0g/100g,甘氨酸≥0.50g/100g,17种氨基酸之和含量≥13.0g/100g。
4.3 质量安全规定
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 2763)中相关规定标准。
五.特定生产方式
3.1 产地条件
汉寿甲鱼养殖场地要符合鳖喜洁、喜阳、喜静的生态习性。养殖场地需符合GB/T 18407.4 的要求。养殖用水的水质要符合NY5051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鳖池建设应符合SC/T 1010的规定。
3.2 品种选择
汉寿甲鱼的品种为中华鳖。
3.3 养殖技术要求
3.3.1 亲鳖培育
亲鳖来源国家级中华鳖原种场。原种亲鳖直接从汉寿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水域中选择,绝对防止其它品种种鳖混入。凡在相应水系区域内捕捉或通过原种人工繁殖和模拟生态条件养殖,已达性成熟和健康的个体,体重1kg以上的雌雄鳖均可作为亲本。
3.3.2 人工繁殖
放养前清塘、消毒,产卵、收卵、孵化和胚胎发育等环节,按照《汉寿甲鱼生态养殖技术规范》(DB43/T 538)要求执行。
3.3.3 稚鳖饲养
稚鳖要求无伤病、无残次、有活力、规格整齐。稚鳖体质和适应能力较弱,需要特别加强饲养管理。鳖池、鳖体严格消毒,放养密度为8-12只/m2,日投饵料按鳖体总重量3%计,不宜过多投喂脂肪性饵料,防止消化道疾病。稚鳖越冬要采取防冻措施。
过50g大关。体重长到50g是养殖过程的关键环节,要缩短产卵期和孵化期,延长当年养殖时间,改善饵料和生态条件,使稚鳖冬眠之前,个体体重达到50g,保证稚鳖体质强健,提高越冬成活率。
3.3.4 幼鳖饲养
越冬苏醒后,转入幼鳖池进行饲养。50-100g的幼鳖放养密度的水面面积为5-8只/m2,为幼鳖提供适宜成长空间,提高生存活力。
3.3.5 成鳖饲养
生态放养。根据甲鱼生活习性和身体特质,放养密度以每亩200-300只为宜,放养时间选择水温在5℃-20℃的晴天,雌雄比例以4-6:1为佳。创造近似生态生存环境,保持适度体内能量消耗,减少脂肪沉积,增加肌肉粗蛋白含量,提升产品肉质口感。饲养期3年以上,个体体重在1kg以上。
饲养管理。根据鳖的摄食情况,适度投喂。配合饲料质量应符合SC/T1047要求。保证甲鱼食物来源安全卫生,氨基酸、微量元素等营养物质摄入水平达到标准。
3.3.6 疾病预防和控制
汉寿甲鱼的疾病预防以生态预防、生物预防为主,药物预防为辅,预防过程执行《汉寿甲鱼生态养殖技术规范》(DB43/T 538)。发现病鳖后要及时隔离,迅速查明病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药物使用方法应符合(NY 5071)的规定,严禁药物残留超标。
3.3.7 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容器应坚固、洁净、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具有较好的通气和排水条件。运输途中轻放轻运,避免挤压与碰撞.特别严防蚊虫叮咬和曝晒。汉寿甲鱼鳖可在洁净、无毒、无异味的水泥池、水族箱等充氧水体中暂养,水质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3.3.8 生产记录
汉寿甲鱼养殖经营主体,需按照本规范要求,登记备案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饲料使用记录、水质监测记录、销售记录等各项记录,归档保存纸质文件三年以上。各主体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区域内的鳖养殖经营者,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要求的可向申请人汉寿县稻田生态种养协会提出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